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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浏览次数:0次   作者:科工中心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2023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我校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限项规定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3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其中包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条件、限项要求、在线申报流程和形式审查标准等内容。待系统开通后,申请人可登陆系统填写相应专项申请书,并在成员页进行人员限项检测。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请务必按照相应指南中要求提供附件,各类计划申报指南及要求见附件1、2。

2.申请人请登陆申报系统下载申请书模板,还需下载《自然基金申报相关材料》(附件2),收录检索证明应为具有开具SCI、EI收录检索证明资质机构在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开具。论文形式审查将以附件中目录和名单为准,不按要求提交论文和收录证明的经审核确认后视为初审不通过。

三、申报流程

1.单位管理员、申报人实行“一人一号”。需要开通新账户的申请人可联系科技中心王阳老师。如已在系统中存在账号,无需重新注册。忘记密码可使用“忘记密码”功能进行找回。

2.即日起申请人可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填写申请书。

3.在网上申报期间,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经过系统检测通过后,生成PDF版申请书并提交科技中心审核。提交后,在单位审核前可取消提交,修改完善后可再次提交至科技中心审核。

4.申报人填写完基本信息后,即可生成盖章页并下载,盖章、签字后可上传至系统,可将项目信息及盖章页一并提交至科技中心审核。盖章签字页涉及项目名称、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项目简介,此部分内容请确定后再生成签字盖章页。

5.项目采用无纸化申报方式,项目申报时只需在线提交、审核电子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无需在申报阶段报送纸质材料。

四、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组成员信息务必填写正确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省科技厅将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信息核验不通过的将影响项目申报。如出现手机号非本人身份证办理的情况,将在系统最后检测时无法通过。

2.添加合作单位(有境内外单位人员参与项目,其单位需列为合作单位)时,请确保合作单位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系统将通过已授权的第三方平台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核验不通过的将影响项目的申报。

3.申报项目有关附件材料通过系统在线上传,项目申请人需按照系统预设的附件类别对应上传,如无附件对应的类别,请选择“其他”,并将附件名称填写完整。凡是对年龄和职称有要求的项目均需要上传对应的身份证和职称证明材料。附件上传后请逐项浏览检查,以免影响项目评审。申报重点项目、杰青项目需要提交推荐函、承诺函等材料,请于6月19日前经系部报至科技中心。

4.请考虑网络最后提交高峰期的问题,尽量提前提交。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安排签字盖章。

五、时间节点

5月31日-6月26日申请人填写申请书;

6月19日,各系部科研秘书将统计的申报人员信息报科技中心,学校统一申请公章;将申报重点项目、杰青负责人名单发至科技中心,科技中心将统一开具推荐函等材料。

6月26日-6月27日,各系部将申请书盖章页收齐,统一盖学校公章;

6月27日-6月28日,申请人提交申请书、上传签字盖章页;

6月29日-7月2日, 学校审核申请书、盖章页。


联系人:王阳,15612999788


附件1:2023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3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相关材料



科技中心

2023年5月31日